院部是教学的基层管理单位,是实现学生培养目标的重要场所。院长是各项行政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其工作职责是:
1、在校长、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全面工作。
2、督促分管教学工作及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做好本职工作。经常深入实际,检查本院各方面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3、狠抓教学质量,坚持深入班级听课,及时反馈学生意见,对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限期整改提高。
4、根据学院实习基地面积大,项目多的特点,统筹兼顾全年学生实习和生产任务,保证实习基地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
5、负责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研究每年申报的新专业及实验室建设规划。
6、拟定本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学院布置的工作及本学年工作计划的实施与按时完成。
7、代表本院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会议,领会上级会议精神,及时召开院内会议,向全院教师和学生传达、执行。
8、监督、检查本院教师执行岗位责任制的情况,定期召开院务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9、按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统筹安排本院经费的使用,并注意节约。
10、按时完成学校及主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好本院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