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院领导班子的团结。
2、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指示,在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结合本院的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如实向党委汇报执行的情况。
3、把党的工作渗透到教学与管理工作中去,会同院长就本院的发展规模、专业方向、教学改革、科研规划、学科建设、师资培养等重大问题组织讨论,提出方案,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院里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发挥好监督保障作用。
4、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干部、教师利用周三下午进行理论学习,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
5、帮助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学生的就业率。注意发挥团总支、学生会、班级干部、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的作用。
6、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定期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加强对教职工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观念教育,提高全院教师的教学质量。
7、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监督,关心群众生活,全心全意为教师和学生服务。
8、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慎重地做好发展新党员和转正的审查手续。
9、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10、按时完成学校及主管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